■重慶10歲女孩摔打男嬰事件追蹤
  早報訊重慶長壽區警方介紹,11月25日16時許,區公安局接到轄區“鵬運左岸”小區的保安報警,稱該小區一幼童從25樓墜落。接警後,民警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處置。經調查走訪、調看小區視頻監控錄像,警方初步查明瞭事件情況。
  經查,當天16時10分,該小區25樓住戶李某(女,10歲,長壽某小學五年級學生)放學回家至小區2棟2單元電梯時,遇受害人原原(男,1歲)與其奶奶外出。李某在原原奶奶出電梯時,將原原抱起。電梯門隨即關上,把奶奶隔擋在外。電梯的監控視頻顯示,李某在電梯里對受害人進行了毆打。
  警方表示,根據李某的陳述,她將原原從電梯抱回25樓家中,在客廳沙發上對原原實施毆打,又將原原抱至陽臺欄桿上逗玩,導致原原從陽臺欄桿上墜落。
  因行為人李某隻有10周歲,未到刑事責任年齡,公安機關依法決定不予立刑事案件偵查。
  12月4日,原原家人已向長壽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,區法院已受理此案。原告請求判令李某及其父母賠償原告醫療費、住院生活補助費、護理費、交通費、營養費等30萬元(暫定)。
  ■焦點
  男童家屬懷疑女孩將其扔下
  “我懷疑就是小女孩把原原扔下來的。”奶奶說,她第一時間坐電梯追至25層後,發現小女孩家的門打開著,她懷疑小女孩扔孩子時沒來得及關門。此外,按照護欄高度,原原靠自己根本夠不到。而且,鐵欄桿與有機玻璃之間的間距,不足以原原側身出去。原原被髮現的墜落地,就是在小女孩家陽臺下的位置。
  原原的表叔也表示,“根本不可能是‘抱起、滑落’,短短幾分鐘,不可能抱起滑落,女孩在電梯裡面這麼凶殘,她還抱起原原去陽臺上玩耍什麼?不可能!”(新華、新聞晚報)
  (原標題:男嬰家人索賠30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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